第一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乌海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乌海市印发的《乌海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乌海市民政局是乌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 乌海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相关决策部署和市委相关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草拟规范性文件。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依法实施对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
(三)拟定全市社会救助政策,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自治区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六)贯彻执行自治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行政区划变更的初审和申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按规定权限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八)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拟定殡葬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九)拟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定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执行相关政策,健全农区牧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二)组织落实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乌海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乌海市民政局应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与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职责分工。乌海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执行相关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与乌海市自然资源局的职责分工。乌海市民政局会同乌海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乌海市行政区划图。
与乌海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有关职责分工。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后,由乌海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依法履行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复核及决定送达等职责,及时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推送至市民政局。乌海市民政局不再承担已划转事项审批职责,主要承担政策法规研究、制定规划标准、事中事后监管等职责,协助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工作,配合做好现场勘验、专家评审等相关工作,及时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废改立”情况、审批事项监管情况推送至乌海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第四条 乌海市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负责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科技管理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工作。
(二)规划财务科。拟定民政事业发展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指导和监督中央、自治区和市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市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三)社会组织管理局。拟定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依法实施对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各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四)社会救助科。拟定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自治区和市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定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五)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拟定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六)区划地名科。贯彻执行自治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审核申报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事项。承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设立、撤销、更名、隶属关系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指导城乡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审定标准地名出版物。
(七)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执行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定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组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工作。拟定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和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区牧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八)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定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等。协调推进农区牧区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高龄津贴等补贴发放工作。拟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机关党委(社会组织党建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调研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市本级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乌海市行政中心B座407办公室
邮政编码:01600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8992098(传真)
负责人姓名:郭振莲
乌海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
(一)乌海市民政局综合服务和信息技术保障中心
乌海市民政局综合服务和信息技术保障中心,为乌海市民政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局机关和中心的日常运转等综合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通信、会务、文印、文书档案等事务性工作。
(2)承担局机关法律事务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3)承担研究制定全市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4)承担民政行业信息系统维护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民政系统网络和系统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的应用和网络及数据的安全管理。
(5)承担开发、管理维护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
(6)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内蒙古乌海市行政中心B座412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8992095
负责人:王雪
(二)乌海市社会福利中心(乌海市儿童福利院)
乌海市社会福利中心(挂乌海市儿童福利院牌子),为乌海市民政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研究制定中心管理服务、环境改善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特困人员收养工作,为收养供养人员安排好衣、食、住、医、葬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和相关照料。
(3)承担社会福利机构中的孤残、弃婴收养安置工作。负责孤残、弃婴在中心期间的衣食住行、学习教育、娱乐活动,确保孤残弃婴儿童的身心健康。
(4)承担建立健全社会福利机构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入住收养人员各类信息档案。
(5)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机场路九公里处西侧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2888208
负责人:张世华
(三)乌海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乌海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乌海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挂乌海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牌子),为乌海市民政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主要职责任务:
(1)配合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2)为受助人员提供临时性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服务。
(3)负责对流浪未成年人在中心期间的救助、管理、教育和保护。
(4)负责全国跨省协作救助和接送工作。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6)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旧110国道1090公里处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2880090
负责人:陈杰
(四)乌海市殡仪服务中心
乌海市殡仪服务中心,为乌海市民政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1.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遗体接运、冷藏、火化、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殡葬服务。
(2)承担遗体整容化妆、守灵祭祀服务、告别吊唁、殡葬用品等延伸服务。
(3)负责墓地和刻碑、裱墓、安葬及祭祀用品等延伸服务。
(4)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海勃湾区110国道1147千米+600米东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2886804
负责人:宝玉清
(五)乌海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
乌海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为乌海市民政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1.主要职责任务
(1)协助制定全市福利彩票管理规范体系和销售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相关工作。协助做好全市福彩销售厅、销售站的规划设立、审核、报批、变更、标准化建设等支持保障性工作。
(3)承担实施全市福利彩票销售资金归集结算、奖金兑付、安全运营和技术维护工作。
(4)承担全市福利彩票的形象建设、彩票代销、营销宣传、业务培训等工作。
(5)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乌海市黄河东街瑛隆教育基地楼下37-1市福彩中心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3155101
负责人:李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