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民政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乌海市民政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的《乌海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政府印发的《乌海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乌海市民政局是乌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等职责划入乌海市民政局。乌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改设在乌海市民政局。

  乌海市民政局的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社会工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等职责划入乌海市委社会工作部。

  第四条?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乌海市民政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乌海市民政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与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和乌海市委工作安排,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中发挥职能作用,主要职责是: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老龄工作、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慈善事业、区划地名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二)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草拟规范性文件。

  (三)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发

  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实施对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调研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市本级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四)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五)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拟订市本级相关管理政策。组织研究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承担全市行政区划变更的初审和申报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本行政区域内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初审工作。

  (六)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承担乌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及关爱帮扶工作。

  (十一)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执行相关标准,健全农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二)组织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十三)在履行职责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四)完成乌海市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职能转变。乌海市民政局要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和统筹协调转变,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推动养老服务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聚焦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兜牢民生底线。

  第七条?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与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在乌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统筹下,乌海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乌海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执行相关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与乌海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乌海市民政局会同乌海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乌海市行政区划图及图集。

  (三)与乌海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后,由乌海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依法履行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复核及决定送达等职责,及时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推送至市民政局。乌海市民政局不再承担已划转事项审批职责,主要承担政策法规研究、制定规划、事中事后监管等职责,协助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工作,配合做好现场勘验、专家评审等相关工作,及时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废改立”情况、审批事项监管情况推送至乌海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四)与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乌海市民政局负责拟订殡葬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各区殡葬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或住宅小区等公共区域搭设灵棚、停放遗体、吹奏丧事鼓乐、焚烧祭品、鸣放鞭炮等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以及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此项日常行政执法职责由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负责。

  第八条?乌海市民政局根据本规定第五条所明确的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职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第九条?乌海市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检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舆情监控、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组织开展民政领域改革推进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牵头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规划建设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民政领域政策研究和综合性调研。协调推进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统筹负责市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及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科技管理及队伍建设和离退休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

  (二)规划财务科。拟订民政事业发展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指导、监督中央和自治区以及市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市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机关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三)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督局(社会组织党建办公室)。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各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调研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市本级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关工作。

  (四)社会救助科。拟订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执行相关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自治区和乌海市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五)区划地名科。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承担镇(街道)行政区划变更事项初审,承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的初审和申报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本行政区域内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初审工作。负责全市城乡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审定标准地名出版物。

  (六)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各区之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组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和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执行相关标准。健全农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七)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承担乌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建立老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负责老龄事业发展目标考评、督导工作。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等,执行相关标准。协调推进农区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高龄津贴等补贴发放工作。

  (八)慈善事业促进科。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贯彻执行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乌海市行政中心B座407办公室

  邮政编码:016000

  办公时间:9:00-12:00? ? ?15:00-18:00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8992098(传真)

  负责人姓名:边海鹏

  

  乌海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

  (一)乌海市民政局综合服务和信息技术保障中心

  乌海市民政局综合服务和信息技术保障中心,为乌海市民政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局机关和中心的日常运转等综合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通信、会务、文印、文书档案等事务性工作。

  (2)承担局机关法律事务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3)承担研究制定全市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4)承担民政行业信息系统维护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民政系统网络和系统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的应用和网络及数据的安全管理。

  (5)承担开发、管理维护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

  (6)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内蒙古乌海市行政中心B座412办公室

  办公时间:9:00-12:00? ? ? 15:00-18:00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8992095

  负责人:王雪

  

  (二)乌海市社会福利中心(乌海市儿童福利院)

  乌海市社会福利中心(挂乌海市儿童福利院牌子),为乌海市民政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研究制定中心管理服务、环境改善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特困人员收养工作,为收养供养人员安排好衣、食、住、医、葬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和相关照料。

  (3)承担社会福利机构中的孤残、弃婴收养安置工作。负责孤残、弃婴在中心期间的衣食住行、学习教育、娱乐活动,确保孤残弃婴儿童的身心健康。

  (4)承担建立健全社会福利机构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入住收养人员各类信息档案。

  (5)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机场路九公里处西侧

  办公时间:9:00-12:00? ? ? 15:00-18:00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2888208

  负责人:郝卫平

  

  (三)乌海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乌海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乌海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挂乌海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牌子),为乌海市民政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主要职责任务:

  (1)配合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2)为受助人员提供临时性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服务。

  (3)负责对流浪未成年人在中心期间的救助、管理、教育和保护。

  (4)负责全国跨省协作救助和接送工作。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6)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旧110国道1090公里处

  办公时间:9:00-12:00? ? ?15:00-18:00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2880090

  负责人:陈杰

  

  (四)乌海市殡仪服务中心

  乌海市殡仪服务中心,为乌海市民政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1.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遗体接运、冷藏、火化、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殡葬服务。

  (2)承担遗体整容化妆、守灵祭祀服务、告别吊唁、殡葬用品等延伸服务。

  (3)负责墓地和刻碑、裱墓、安葬及祭祀用品等延伸服务。

  (4)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海勃湾区110国道1147千米+600米东

  办公时间:9:00-12:00? ? 15:00-18:00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2886804

  负责人:宝玉清

  

  (五)乌海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

  乌海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为乌海市民政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1.主要职责任务

  (1)协助制定全市福利彩票管理规范体系和销售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相关工作。协助做好全市福彩销售厅、销售站的规划设立、审核、报批、变更、标准化建设等支持保障性工作。

  (3)承担实施全市福利彩票销售资金归集结算、奖金兑付、安全运营和技术维护工作。

  (4)承担全市福利彩票的形象建设、彩票代销、营销宣传、业务培训等工作。

  (5)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乌海市黄河东街瑛隆教育基地楼下37-1市福彩中心

  办公时间:9:00-12:00? ? ?15:00-18:00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3155101

  负责人:李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