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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民政局持续提升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效能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8日 作者: 来源:乌海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一是严把准入审核关,夯实规范基础。在社会组织登记成立、变更等关键环节,加强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需在工作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审核通过的基础上,签署个人声明及个人承诺,社会组织负责人信息在市民政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审核社会组织章程,重点核查宗旨、业务范围、治理结构等内容,确保章程合法合规、权责明晰,从源头规范组织运行框架,筑牢发展“第一道防线”。

  二是健全日常监管机制,织密监督网络。以社会组织年检为抓手,全面核查社会组织党建、业务活动开展、内部治理及财务等情况,精准掌握社会组织运行状态,2025年按规定接受年检的市级社会组织222个,年检率达到90%。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深入基层了解社会组织实际运营、服务成效及存在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并要求社会组织限期整改。2025年市民政局联合市人社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对14家市级社会组织开展本部门内部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

  三是强化退出监管,优化发展环境。对长期未开展活动、名存实亡的“僵尸型”社会组织,通过电话提醒、主动对接等方式,督促其依法依规办理注销登记,针对两年及以上不按规定参加年检且不办理注销登记的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全年共对18家“僵尸型”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布局,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确保社会组织整体活力与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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