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乌海市累计为各类困难群众救助23.86万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08亿元。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903元/月。截至12月底,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708户6883人。累计救助8.28万人次,发放低保金7007.086万元。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1700元/月,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完全丧失自理能力人员1350元/月,部分丧失自理能力人员525元/月。截至12月底,全市共有特困救助供养对象383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117人,分散供养对象266人;部分丧失自理能力的159人,完全丧失自理能力的79人,完全具备自理能力的145人)。累计救助4590人次,累计支出861.57万元。
——临时救助1731人次,累计支出448.52万元。
——累计救助残疾人77139人次,发放两项补贴950.24万元;实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126人次,其中护送返乡和寻亲成功21人次,累计支出28.06万元;累计救助孤儿281人次,发放基本生活补贴58.87万元,累计救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43人次,发放基本生活补贴101.91万元。
——为救助对象发放其他各类补贴资金1332.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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