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乌海市民政局将于2025年3月10日至6月30日开展2025年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年检对象
凡在2024年12月31日前依法登记且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乌海市社会团体,及2024年6月30日前依法登记且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乌海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年度检查。
二、年检方式
各参检社会组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http://116.113.102.50:8089/sonm/net)。网上预审合格后,从乌海市民政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或社会组织微信群下载填
报纸质版的年检报告书并打印,其中,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打印一式三份,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并盖章后报送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或已脱钩行业协会商会打印一式二份,直接报送民政部
门接受检查。
三、年检材料要求
3.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四、年检咨询电话
五、年检地址及联系人
上一条:
下一条: